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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十年(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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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流放岭南那烟瘴之地,和死差不多,但好歹还有一线生机,毕竟只要人在,就有希望。

或许熬个几年,熬得朝中形势变化,自己还能回来。

所以,被政敌赶尽杀绝的可能性降了一些,不过,保不齐在流放途中“暴毙”,亦或是死于流放地。

但即便如此,有苟延残喘活下去的机会,总归比直接被砍头好得多。

在其入仕待遇不变的前提下,若能通过殿试,可入新设“翰林院”,任“翰林编修”,于禁中任职。

历练一段时间后,由吏部铨选任官。

这个决定看上去好像没什么特别,但意义十分重大:

殿试中选的考生,等同于天子门生,前途一片光明。

而入翰林院任翰林编修,就是直接到皇帝身边当侍从文官,一旦被皇帝看中,接下来,就能平步青云。

如果有得选,他们当然要反对,而且是强烈反对。

然而,楚国皇帝,不在乎他们的反对。

皇帝直接掌握着军队,军队从上到下,都和士族没什么瓜葛。

一大群武勋靠着楚国的新制度,稳稳保住自己和儿孙的富贵,又如何愿意回到当初萧梁时那种“文贵武轻”的旧时代?

大量庶族子弟,就等着通过科举考试入仕、当官,又如何愿意恢复九品中正制?

这可是多少人挤破头都抢不到的机会!

第四个决定,对于违法的文武官员之处置,除非谋逆、弑杀父母等不赦重罪,否则慎用死刑,改为流放三千里:

流放地在岭南,桂州、广州或者交州。

视罪行,分为一人流放,直系亲属(妻、子)陪着流放,举族(三族)一起流放等等,刑期各有不同。

这么一改,意味深长:对于许多人来说,意味着一旦在官场上“犯事”、“倒霉”,还有死灰复燃的机会。

所以,士族官员们心中再怎么不满,又能如何?

第二个决定:从今年开始,正式在官学推广“拼音法”,给字注音,其音,为雅言正音。

“拼音法”经过无数学者的完善,已经“正式定稿”,可以全面推广,朝野内外早有心理准备,都认为这样的改革很有必要,所以诏令宣读后,并无什么波澜。

第三个决定,科举考试改革,在县试、州试、省试的现有三级考试之上,增加“殿试”,主考官为皇帝。

参加殿试的考生,是在省试里脱颖而出的南、北榜士庶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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