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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日夜炎凉两重天 初上征途行路难(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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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已经偏西,转而刮起凉风,一阵强过一阵。狂风刮起的沙子就像是天地间挂起了黑色的帷幔。这道帷幔在天亮之前是不会再拉开了。

今夜,我是蜷曲在银行的角落。没有昨天那么害怕,也没有昨天那么冷了,不过我还是有点睡不着。头痛得厉害,其实早上从梦中惊醒的时候就觉得浑身无力。可能感冒了。人生病的时候不光是身体,心理也极其脆弱,我一定要坚持住,抵抗落寞和恐惧。

确定节杖上没有任何刻记,我找了块石头,在地上磨尖,刻上“ql”。那是我名字拼音的首字母。同时,也开始给自己想一个新名字。不过我不急,陆彬要三天以后才来,如果我早早就把所有事都办完了,那不是会很无聊?

这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兽皮倒是有两张,本来是在两个房间的,我把它们集中在一起,还是很冷。我知道沙漠的昼夜温差极大,不过却是第一次亲身体验。躲在床上一角,兽皮紧紧裹在身上,冻得直打哆嗦。我不敢睡着,在低温中入睡,很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我一遍一遍摩挲着余淼缝给我的兽皮袋,把它紧紧贴在心口。本来陆彬说这块石头让他来保管,以免万一被人发现,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我坚决不同意,石头我并不是很在乎,但是那个兽皮袋不能离开我。沈休文他们没有告诉我我的任务要执行多久,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会短,所以我怕,怕时间太长就忘记了这个可爱的妹妹。当然,我更怕她忘记我。

我很好奇那个二十四级的牧师是怎么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下来的。除了一点泥水,这里没有别的可以入口的东西。冷风就不停地往屋子里灌。整座屋子都在摇晃。明天一定得在教堂里过夜,教堂是石头建的,应该比这里安全。

漫漫长夜,我想着一切能想起来的事情。想起小学时候爸爸辅导我做功课到深夜,也是很冷的天。当时家里穷,不舍得点暖气。爸爸一边骂我,妈妈一边搓着我冻僵的手,其实她的手也很冷。不过当时自己的苦楚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想起的只是让我心暖的亲情。我来这里已经几天了?他们放弃寻找我了吗?放弃吧……

或许我要为刚才的决定后悔一辈子。/Www。QΒ大脑里一片空白,只是知道,我现在是一个间谍了。

“你的身份是出身于一个沙漠小城里的牧师。就是这个城。”陆彬已经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了这个小城。随后,他把我也拉来了。我什么东西都没有带,甚至连龙牙都还在余淼那里。想到余淼,我有点不安和不舍。走的时候我都没有和她打招呼,这么快,另一个哥哥又不辞而别。只有希望杨晓慧可以照顾好她了。

这个城的确是个小城,除了一个教堂以外,就只有两三间平房,连城墙也没有。我们打扫出一间,准备晚上给我过夜。从井里打上来的水,根本无法下咽,一股土腥气。放了放,过一会来看的时候,杯底已经沉淀了厚厚一层黄泥。

“保护好石头很重要,不过保护好自己更重要,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不要暴露自己的能力。”陆彬递给我一块石头,比我的要小很多,正面是红底配黄色海马的标志,背面是一个牧师的围圈十字星。“记住啊,这个牧师只有二十四级,还不会召唤术。你最好不要让人家对你起疑。”

“这个公会是什么公会?我不知道。”我问陆彬,想必他知道。

思绪几经飘忽,让我想起了讨厌的应伟俊和危险的薛嫣婷。当时他们倒在地上,我没有抓他们,也没有要他们和我一起走。一者是不愿意暴露奉命跟踪他们的本意。二者是我知道他们不会离开城里。以他们实力,走得太远,只会是死路一条。何况,李圆圆还在我们手里。而且我出发的时候,陈诚已经去找他们了。唉,那个术士没有说错,薛嫣婷那张木然的脸,还是很有魅力的,不过我相信,在这样的环境里,不用多久,我就不会记得她的相貌。

当夜,我想了很多,最后,终于还是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梦中却见到余淼拿着一把散发着寒气的匕首,高兴地对我说是我的龙牙匕首,她亲手帮我打造的。转眼间,她又微笑地把匕首插进我的胸膛,剜出我的心脏,我看着还在跳动的心脏狂叫……当我在黑暗中无助地狂叫的时候,发现薛嫣婷和应伟俊躺在我身边。那个术士又折了回来,大口大口吐着血,却丝毫没有妨碍他施放术士的攻击魔法“神秘之箭”……一箭箭都打在我的胸口,薛嫣婷和应伟俊刺耳地尖啸着……

我惊醒,心跳得飞快。看到外面刺眼的阳光和满是黄沙的世界,我才定下神,我已经离开了那个有山有水有兄弟朋友的大陆。这里,我只有一个兄弟,陆彬,可他现在在哪里?

我几次想去找他,但是出于对沙漠的畏惧,我只好老老实实呆在这里。我没有忘记把床缛搬去教堂,至少晚上不用担心狂风吹倒木屋。又检查了一下身上的东西,意识到,匕首和戒指是不该在一个我这样的牧师身上出现,于是打开自己的柜子,存了进去。

那两枚戒指果然有点古怪。带着它们拿起匕首,觉得匕首就像是自己的手指的延伸,运用自若。摘去之后再拿匕首,匕首就像是两把废铁,沉甸甸的。看来戒指还有增加技能能力的功效。要不是条件有限,戴满十个戒指,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这个城看来荒废很久了。是一个快死的牧师告诉我的,不然我也找不到这里。他说他来这个世界一个礼拜,城里还是一个人都没有,生活极度艰苦。好不容易,碰到了一支过往的商队,来到了卡尔塞克特。”陆彬说话总是很有条理,而且不紧不慢的。

“后来他在沙漠里碰到风暴,在沙子里埋了五天,被我发现,当时我是去传送门探察汉唐的部署。他没说自己是什么公会就死了。我找出了他的石头,带上他的货,终于在卡城查到,这个公会叫‘丝路花语’,很好听吧,呵呵。你现在就是这个公会唯一的会员了,也可以说是这个城的城主,呵呵,反正就你一个人。编个名字,不要告诉我,我们互相不认识。三天以后,我们商队会路过这里,你求我们带上你。以后,我会让你自立门户,会给你安排好的。”

“特别注意啊,你对这个世界是什么都不知道,在这里三天了,才摸索出石头的测试,又过了几天才发现自己的能力,吹牛吹好点。呵呵。我先走了。以后情报的事就交给你了。保重。”陆彬说完就掉头走了。没有回头。

我里外又走了一圈,四处翻找,只有一块硬得像石头一样的肉干。

来到银行,把陆彬给我的石头放在银行职员没有温感的手里,一扇柜子开了。那当然不是我的柜子,是那个不知名的牧师的柜子。里面还有一把牧师用的节杖,还有一块石板,上面刻着一个个“正”字。我不知道那块石板是干吗用的,上面的标记是什么意思,反正我不该有这样东西,顺手扔在一边。仔细察看起那把节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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