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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生变(十四)(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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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湿嗒嗒的液体顺着盔延流下,视线变得一片模糊,他顾不上擦一把,手起刀落再次砍向下一个敌人,一时间这只上百人的生力军,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变得七零八落,好不容易形成的前冲之势也被生生打断了,稍后一些的浑瑊等人马上抓住这个机会,拍马迎上前,为他分担攻势的同时,也打破了敌人试图围困的企图。

向前、向前,此时的刘稷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陌刀不离身前一丈的距离,每劈倒一个胡骑,便大步迈进一步,脚下的革靴里满是污秽,就连被藤条裹起来的刀柄都变得湿滑起来,就这样,不知道打倒了多少敌人,他的手上突然间一轻,沉重的一击竟然落了空,睁开模糊的双眼,一丝光亮透了进来,自己已经击穿了敌阵?

看着那个血糊糊犹如箭垛子一般的身影,孙孝哲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意,他是边兵出身,刀头舔血的勾当是家常便饭,可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能打的人,那把陌刀比其人还要长,看上去就像是个小孩在玩大刀,可他一点都笑不出来。

“你已经力竭了,不想死就弃刀降了吧。”这一刻他竟然生出了一丝惺惺相惜之意。

“呸!”刘稷吐出一口血水,眨了眨眼皮,想要看清发话之人:“老子就算剩一口气,斩你,屠狗尔!”

听到声音,当先的几个人都变了色,刘稷只是本能地觉出不妙,而浑瑊和仆固砀则是凭经验,他们全都出自九姓铁勒,对于草原上的战法一点也不陌生,无论是回纥骑兵也好,还是同罗骑兵也好,都是其中的皎皎者,然而他们也很难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完成如此密集而又整齐一致的战术动作。

骑兵不同于步卒,要想让马儿与别人保持同样的步子,是非常困难的,而只有步伐一致,才能在蹄声落下时,与大地产生谐振,造出非同一般的声势,这些胡骑就做到了,说明他们在收到指令的第一时间做出了几乎完全相同的反应,上百骑如一人,纷纷策马冲向唐人中最为突前的那一个身影。

扶着刀身的刘稷已经看到压过来的这片黑云,比声势更快的,是一阵漂泼也似的箭雨,策骑变阵攻击一气呵成,所有的准头全都朝着他的身体,几乎不存在误伤的可能,这才是“曳落河”的真正实力么?

“五郎!”

“戍主!”

“某家孙孝哲,东平郡王帐下捉生将,阎王那里,莫要报错了名号。”

孙孝哲翻身落马,从鞍后的皮囊捡出一条链锤,用完好的手一圈圈地捆在另一只手的手臂上,然后提起一柄七尺长的铁骨朵,拿在手中掂量了一下。

“老子叫刘稷......”他柱刀而立,身体摇摇晃晃地,看似随时会倒下来,一句话没说完,就听到耳边传来空气被搅动的呼呼声。

狗日的玩偷袭。

孙孝哲手上的链锤在空中转了个圈,猛地击向他的身体,刘稷举刀去挡,竟然没有将锤头荡开,反而被击得一偏,差点没拿稳。

“刘五!”

“小心!”

数个声音不约而同地响起来,刘稷出人意料地做出了一个他们想不到的动作,以刀为盾,冲入了箭雨当中,只听得“叮叮”几下,仅仅护住了头脸的他已经中了好几箭,插在身上看着十分可怕,不过这些箭镞带来的伤害,还不如打在护心铜镜上的那一下来得大,就在众人急切的眼神中,他已经迎头冲入了来骑当中,这么做只是让那些胡骑失去射击的目标,否则带来的伤害太大了,就算只是失血也是他承受不起的。

“啊!”

此时的他就像一只浑身是刺的豪猪,陌刀迎向一匹被竭力驱打的战马,几乎不怎么费力就连同马上的骑士被活生生劈开,刘稷大步冲进血雨,如同一场热汤浴淋满全身,连刀身都变成了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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