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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惯性(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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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假的就是假的,这个不甚高明的谎言,眼下就有一个亲历者站在自己的面前。

“让我猜猜看,金城公主的孩子,被你们害死了,对吗?”

尚结赞浑身颤抖了一下,苦着脸哀求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时候,我连个东本都不是,还在青海同你们交战呢。”

刘稷看得起,这一回他没有撒谎,但要说完全不了解内情,也不尽然,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当事人早就去世,现在他不过是好奇,就诈了一下,结果不出所料。

对于吐蕃人的内幕,他没兴趣了解太多,眼下要如何处置这个人,就成了一个难题,这间帐子里并不是自己的人,因为当时接掌的是杨预所部,等到封常清的大军到来,又被段秀实的人接手了,他们方才虽然用的全都是吐蕃话,可是负责记录的军中书记,又怎么可能不懂这门敌国语言?

挲悉笼腊赞,是吐蕃话的汉音译法,成为吐蕃人的赞普之后,被人加上了尊号,也就是后世史学家所熟悉的那个名字。

赤松德赞。

这个人,被誉为吐蕃历史上最有成就的赞普,在他在位的四十四年期间,吐蕃人的扩张达到了顶峰,从唐人的手中抢下了陇右、河西,占据了整个西域,甚至数次与阿位伯人争夺中亚的控制权,而其中最风光的,莫过于攻入大唐的都城......长安。

异族人的英雄,往往就意味着本族人的灾难,吐蕃人的势力每扩大一分,就有无数的汉人受到灭顶之灾,因为他们是一个农奴制的社会,最擅长的就是把占领地的百姓变成自己的奴隶,而在吐蕃人的社会结构中,那是比牲口还要低贱的一个物种。

眼下,这个吐蕃英雄还不过是个年仅十来岁的孩子,而他未来的四条媭狗,就有一条拴在刘稷的眼前,那张因为惊恐而变了色的脸,青了又红,嘴唇动了动,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最关键的在于,刘稷没有想到,这条大鱼不是一般的大,大到他想不顾一切宰掉,而不是任由封常清他们来处置。

眼下吐蕃人看上去奄奄一息,就算抓到他们的大论,很可能也是押回京城去摆谱,这个人虽然不是大论,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潜在对手,既然有了解决的机会,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历史也许不会因为某个人而改变,但在关键的时间点,总会有偏差,对于一个注定坏得不能再坏的结果,只要是偏差,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主意一定,刘稷再不犹豫,左右自己立的功不小,还不至于为此丢了性命。

“回答不出来?那就没什么用了。”刘稷的话冷得像冰,让尚结赞忍不住身上一颤。

“我说,我说。”他垂下头,声音也小了许多:“金城公主去世后,你们这些年大兵压境,逼得我们节节后退,眼见着连青海都保不住,我们派出去的使节,无一例外都被拒之门外,再想以公主的名义求天可汗停战,也不可能了,无奈之下,我们就想到了这个办法,让挲悉笼腊赞冒称是公主的孩子,看在血脉的份上,或许能让你们暂时停手。”

竟然是这个原因!刘稷虽然面色没什么变化,心里却波澜起伏,难怪会有那么多不靠谱的猜测,明明这个孩子的出生的时候,公主都已经去世好几年了,还有人编出那些个故事,源头居然在这里。

看来,大唐这些年,给了他们足够大的压力,已经大到可以不顾一切的地步,这同样解释了一点,为什么仅仅三年之后,就会发生一场政变,吐蕃人舍弃自己的赞普,而将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推上了王位,这就是拉下脸要和大唐攀亲戚啊。

最可笑的是,哪怕危机过去,大唐在那场动乱之后衰落下来,他们则步步紧逼,甚至一度攻入了长安城,依然立了玢王的后人为傀儡皇帝,感情这位赞普,还真把自己当成汉人的血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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