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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生事(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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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里来回的武装越野只不过是开胃菜,徒步翻越一座高山也不过是为了适应,即将到来的高海拔地区,大勃律的平均海拔可是有四千多米。

真正的考验,可就不是吃不吃得上羊肉的问题,而是生与死,刘稷望着远处的那条白线,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营中的沉默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几个军士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为首的,他认得是那个执旗,被派去找百姓们买羊。

“还有你那队也是一般,不要打量着立过大多的功勋,在老子这里,只有合不合用,不合用的,滚蛋。”

“戍主容禀,你那操练的章程,一日比一日高,别说他们,就是我等也有些勉强,若是能多饶些时间,他们一定会赶上来,俺老许可以与你打保票。”

许光景苦着脸,还想着求求情,对于一个男儿来说,被人瞧不上赶走,比杀了他还受不了,这里的一百多人,已经是营中难得的好兵了,这位戍主居然还看不上。

“时间,现在我等缺的就是时间,若不是为了省时,老子何至于自掏腰包买肉吃?你当这钱,是大风刮来的。”

不能怪他太着急,离着那场大乱只有三年不到,这个时代的效率,动不动就是数以月计,他哪里耗得起。

其实这一回,还真不是刘稷惹的事。

野外拉练,已经进行了好些天,废鞋子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他们平时所穿的那种革靴,是用硬皮缝制的,底子在没有橡胶等化工产品的情况下,只能用同样的皮子做底,一旦磨损,就得送回工匠那里重新换上,这可不是踩一脚缝纫机就完成的事,得一针一线地弄上几个时辰。

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红军时期的那种行军利器,不需要现代材料,喂马的干草料就正好,当然,最先开始,全队只有他一人会编,可这东西本就十分容易上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在全队推广开了。

这还是在后世,特种训练时,领导专门请了老红军来教的,为的是野外生存时,一旦没有物资,可以就地取材,不至于光着脚丫子。

队里的这些老兵,个个比猴儿还精,鞋子一上脚,就知道了它的好处,以前的那种硬制革靴,跑上三十里路,脚又酸又痛不说,脚底还尽是水泡,挑一夜第二天依然生疼。

“实话同你们讲,我不需要这么多人,有些人去了也是送死,让他们留下来,是为了他们好。”

事到如今,刘稷开始将自己的计划一点点地透露给这些军官,在他的计划里,只有达到一定的体能标准才可能入选,因为这是一条从来没有人走过的路,他虽然曾经走过无数次,可那是在一千二百多年前。

环境的变化,在这片地区看上去影响并不大,那是由于印巴两国常年对峙,没有哪个政府敢于在一片随时可以爆发冲突的地区,进行大规模建设。

然而,千年以上的地质变化,依然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他所带领的这些人,将面临难以预料的困难,无论是体能还是应变能力,都只能高标准严要求。

为此,一系列的新装备正在打造中,在做好尽量充份的准备之前,他不得不狠下心来,将体能训练一再推高,淘汰率自然就低不了。

自从换上了这草鞋,腰不酸了,腿不痛了,一口气上五楼......喔不,是跑上几十里,不费劲。

最大的好处当然就是,烂了就扔,材料多得是,每个人在训练前,都会在背囊里放上几把搓好的草绳子,一边跑一边编,编好了挂在腰间,也不占什么重量,慢慢的,就连最初不以为然的几个人,比如张无价,都爱上了这个简单的事物。

比起硬梆梆的革靴,它实在是太舒服了。

“你那队今日又有十余人掉队,去告诉他们,明日再跟不上,就不要跟了,日后所有的操练,他们都不必参加,自然也不能享受特殊补助,老子的肉,是给有用的人吃的,不养废物。”

张无价没有吭声,只是在心里记下了他的吩咐,这些天,他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对方也从不针对他,一切都像公事公办,这样处下来,竟然也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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