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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起诉(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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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福贵听说起这事,孙福贵也预感到事情不妙,他急忙给田建德打了电话。

经公孙雨这电话提醒,林天胜倒想起来,公司还欠他5月份工资2500元和自己的风险抵押金5000元呢。公司通常是在每月10日开上个月工资,林天胜走的时候是6月5日,5月份工资还没开。

林天胜想到这里,赶忙拨通公孙雨电话。对方电话响了很长时间,没人接。再拨,被对方挂了。

林天胜心中打定主意,一定要跟公孙雨决战到底,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这一天下来,林天胜就再也无法安心打坐。他得集中精力考虑如何应对这场无烟战争,捍卫自己的权益。

他从网上查阅了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开始搜集相关证据。

林天胜太过天真,错误地估计这个女老板了。接下来的三个月,他终于领教了什么叫做卑鄙无耻,什么叫做无理取闹,什么叫做无法无天。

一个月后,林天胜接到了公孙雨电话。

“你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你就没事了?”女老板的嗓子依然沙哑,但透着一股酸菜味儿。“今天下午你来我办公室,处理你的问题,如果不来,后果自负!”

“爷我已经不干了,跟你公司毛儿关系没有,我干嘛要过去?”

“我告诉你!”公孙雨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你的问题你不清楚?你是聪明人,还用我多说吗?我郑重地提醒你一下。一,你的辞职书谁批准了?我批准了吗?我既然没批准,你的辞职就不生效!你这么长时间不上班,我要追究你的责任。咱就按合同办,耽误工作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多少,你就得赔偿多少;二呢,你不要忘了,你的辞职书已经无效,那你劳动合同还有法律效力,你违反合同条款,按合同约定要赔偿违约金一万元;第三,由于你工作失误,给施工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你要负主要责任,你要向施工单位书面道歉;第四,公司已经给人家赔礼道歉了,赔偿了一大笔钱,这其中包括你的责任部分,你要承担三千元;第五,你未经请假擅自离岗,公司要对你的行为进行处罚,扣除你的当月奖金和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公司违约金和损失合计一万三千元,限你今天下午到公司财务部交齐,否则,你就等着法院传票吧。”

想到合同,林天胜心中暗说不好。

这合同原件当时是一式二份,公司一份本人一份,他没在意,把自己的那一份也放在公司里了,现在要想找到这本合同,只有到公司当面向他们要了。

当下,林天胜就急急忙忙赶到公司办公室索要这份合同,办公室主管说二份合同让经理拿走至今未还。显然,公孙雨取走他的合同必是对此大动手脚了。再问办公室主管工资和风险抵押金何时给他,主管说这得老板同意才行。林天胜心中暗暗叫苦不迭。

果然,第五天一大早,快递送来了法院的传票。

林天胜这才感觉到事态发展得越发严重。

林天胜刚要回敬老板几句,谁料对方“啪!”地挂掉了电话。

公孙雨这番电话,让林天胜气不打一处来。

林天胜想跟公孙雨说,这辞职书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职工递交辞职书一个月后,即使单位不批准也生效。从6月5日到今天7月25日,显然超过一个多月了,怎么还不生效吗?还口口声声说得她批准,她不批准就不生效。神马玩艺儿!她的话,竟然比国家法令还管用?!

林天胜也想跟公孙雨谈谈这合同。当初他到公司来,办公室主管就要求他签合同,因为不签合同,劳动局要查办公司。林天胜就签了。签字时他发现,合同里有许多条款跟国家法令不相符:一个是签订劳动合同,国家不允许单位扣押职工风险抵押金,可公司的条款里明明白白写着职工须交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额为职工月工资的二倍,他的月工资是二千五百元,二倍就是五千元;第二呢,他明明谈妥的工资是年薪三万,计算下来月工资应当是二千五百元整,可合同内标明月工资为二千元。主管解释说国家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上限金额是二千元,这样个人不用掏个人所得税,公司是为职工省钱考虑,不耽误职工正常开工资,也即他每月按二千五百元实开,显然这其中涉及偷税漏税;第三呢,合同条款中写出,职工月工作天数是大月29天小月28天,并以此计算日工资,这满勤了自然可以开足额工资,可暗中表示职工若缺勤一天,却要被多扣工资,明显存在欺诈;第四呢,合同注明职工工作期间,每月仅休二天,说明是工作性质决定的,这无可厚非,可真正的目的呢,在公司这三年来,每年自三月上班到十月份是工作最忙段,一进入十一月工作量锐减时期,公司就毫不客气地让职工放假回家,按月工资的30%开,一年下来,真正开满工资仅为八个月,其余四个月只能开放假工资,这明显掩盖了真实情况;第五个是奖金问题,公孙雨跟他谈话时,说明公司每年或多或少都有些奖金,视营业额或目标而定,虽然给林天胜的工资不高,但可以通过奖金找齐,可合同内却只字未提。实际到年末,公孙雨不是说营业额太低,就说没完成目标,结果奖金自然打水漂了。他十分清楚这合同的厉害关系。他当面就声明这合同仅为参考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公司劳动局备案用,本人则不受其中条款约束。公司主管表示同意林天胜说法。现在,公孙雨理直气壮地拿这个合同说事儿。他根本就不怕她起诉。他曾经打探过公司主管,知道这份合同根本未经劳动局备案,连一分钱法律效力都没有。

最后,林天胜要跟公孙雨说说这个一万三千元损失的问题。违约金是合同条款中的,合同无效,违约自然就无效,何来违约金?三千元罚款,无凭无据,只凭她一张嘴喊多少就是多少?他这前后所作所为,无一错漏,何来造成损失?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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