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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养个小鬼做女儿2(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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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是妈妈桑,为了牢牢掌握手下的摇钱树,有很多妈妈桑养鬼。据悉,某些小鬼养得久了,就自然而然地会与主人同一鼻孔出气,甚至是在主人暴怒时现出狰狞的鬼脸来协助她调教手下的女郎。

再有另外一类就是艺人了,在现实的演艺圈中,要走红,除了努力之外,运气也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在马新泰三地,亦有不少急于出头的艺人养鬼,以便达到快名成利就,星途一帆风顺的目的。

养鬼须守禁忌,由于小鬼善妒,又童心未泯,顽劣好玩不堪,所以养小鬼的人,都有一定的禁忌必须遵守。要知道某名人士是否豢养小鬼,从该人的言行举止以及日常的生活习惯,就可以一目了然,最近爆出香港的一个女明星有养小鬼的嫌疑,就是因为这些习惯被人看出来的。

小鬼善妒,特别重视主人对自己的爱惜,所以主人在开饭之时,也不能忘了在桌上多摆一副碗筷让它坐着一起吃,否则小鬼起怒来,则主人随时会飞来横祸。

若有人在进餐之时,有意无意地将茶水先倒进杯子之中,然后再浇在身旁,又或者是挟了菜之后丢到脚下,这类人士多半就是养鬼人之一。他们这么做是因为小鬼食指大动,想要吃食某一种菜肴和茶水。

第二种是降头术,此种养鬼术乃衍生自泰国一带,与茅山术有所不同的是,降头师会先到森林去斩一段适用的木头,再用刀子雕成一口小棺木,最后才去找寻童男或童女,甚至是婴儿或未破身之少男少女的坟墓。找到后,降头师会堀开坟墓,取出尸体,让它坐立起来,再以据说是用人体脂肪提炼而成的一种蜡烛烧烤尸体的下巴,直到尸体被火灼得皮开肉绽,露出脂肪层,再让脂肪层遇热而溶解成尸油滴下时,以预先准备好的小棺木盛之。

之后便马上加盖念咒,前前后念上四十九天,这个魂魄就能听命而供差遣行事。

第三种叫偷龙转凤,这种法术虽是源自茅山,但却一致被公认为是邪术,并且阴毒无比,精通养鬼术的法师等闲不会用之。据悉,施展此种法术者的报应极为悲惨,如绝子绝孙,或是祸延后代,又或是施术者本身晚年堪怜等等。

芙蓉太白真君坛传人丘伟光指出,这种法术早在三四十年代时期一度十分流行,原因是当时并不流行避孕,所以家中人口与年俱增,大大地增加生活负担。有鉴于此,通晓此术的人就会以自己的孩子做为目标,减轻负担之馀更能差遣小鬼,呼风唤雨。

看中目标之后,这类法师会先种植元菜,每天划符焚化之后,以符水浇灌元菜。如此,当婴儿瓜熟蒂落之后,法师也会将元菜一刀割下,再烧符作法,如此,就可将婴儿的魂魄偷龙转凤,移到其它法师要它附魂的对象上。

若有宾客在出席宴会时坚持在自己的位子旁边留一个空位,则对方十之**是名养鬼人。小鬼主人出席宴会之时若不事先在座位上做好安排或跟小鬼打好招呼,怪事必定连二接三生。

经常坐在一隅自言自语,时而嘻笑时而严厉,这或许是主人在与小鬼沟通以及施命令之时所会产生的局面。

若有人购买了玩具之后又不允许家中小孩玩,反而将之放置在屋内阴暗人烟稀少之处,是因为养了小鬼,为了讨取它的欢心而被逼如此。

而且养小鬼利用小鬼来为自己谋利之人,是以自己生命以及运势为代价的,下场往往都不会太好,比如说以后会使人生到路不平坦,人生寿命减短,或小鬼反噬,或惨遭横祸而死等等,按佛家的说法这都是因果报应。

由于婴儿的被收魂之后会卒死,故此这种法术被喻为阴毒。

第四种称为追魂骨,甲洞天赦宫坛主叶胜居士指出,这种法术是将夭折的小童,开棺撬出,再开膛破肚,取出肋骨。如是女童,就取右边第四根骨,如是男童,则取左边第三根骨。

取得骨头之后,法师再念咒作法,也可以将小鬼收魂,供己差遣,养小鬼在东南亚很是流行,而且运用范围非常广,一般来说养小鬼的有几类人,一类是赌徒,只希望能够借助小鬼的法力,在开注之前耳提面命,预先知道赌局的结果,然后依言下注,将庄家杀个片甲不留。

二类是黑帮老大,豢养小鬼的目的是在危险生前,预先向自己出警告,以便及时避开横祸,或者逃过警方的逮补。

三类是风尘女郎,从事这门行业者,往往在人老珠黄之后就门可罗雀,乏人问津,因此她们希望小鬼能够施展“鬼掩眼”的法力,让寻芳客意乱情迷,误以为眼前的徐娘半老是青春少艾,而甘愿奉献金钱以求一亲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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