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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七年11月11日 雨(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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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福王视察兵工厂时,定国公则蹲在北海新军的大营之中商讨怎样在跟蓝军的对局中取得胜利,他是个好面子的人,输在女儿的手中他着实不甘心,所以跟着北海新军中一大堆不服气的人在那共同商讨怎样在敌强我弱之形势下扭转乾坤。

倒是左芳现在算是解放了,没有了老父亲的束缚,跟着姐姐在长安城里到处闲逛。

在这里的左芳不用再摆出一副纨绔的模样,也不用跟着那些人一般花里胡哨的在脸上涂抹上惨白的粉,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衫,弄得自己像一只野鸡。

他今日就是普普通通的一身打扮,能看得出家境优渥但却看不出浮夸气息,再洗去身上的铅华,换上了文士的束发,手中的扇子一展,倒还真的是个俊俏的公子哥。

不过想来也是,左芳嘛,毕竟跟左柔是亲姐弟,两人的外貌能有个七八分相似,只是左芳更高一些、面相更加方正一些。

当他问出这个问题之后,兵工厂的厂长倒是笑了起来,他拍着这多管炮的炮身笑道:“王爷,武器这东西并非是威力越大越贵越好,武器之间的高低搭配、远近搭配才能拥有更好的效果,就如重炮和这个火箭炮,两者之间看似使命重合,但若是在战场之上,重炮精准高、射程远、威力大,可以很有效的打击对方的堡垒、城池,而火箭弹精度差、杀伤低,但却胜在能够同时实现万炮齐发的效果,覆盖几轮对人员的伤害十分可观。若是重炮和火箭炮相互搭配,只要弹药充足,敌方阵地就没有安宁的一刻。”

福王点了点头,这些东西的组合搭配的确能产生惊人的威力,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作战指挥,福王爷很快就想到了这些东西的使用场合。

“很好,你干的很好,可谓是让人大开眼界。”

“其实我也不过便是将宋大人的东西改了改罢了,真的厉害还要属宋大人,他开创科学之道,又愿意花海量的钱财来供养。若非是他,恐怕这些东西要晚来数百年。”

“数百年?”

这怎么看都是一个相当可以的帅哥,放到后世那绝对是顶级流量小生,只不过这几年风气起来了,他这样的油头粉面的男子不那么受追捧了,反倒是有才华有学问的男人更受追捧,即便是丑一些也无伤大雅。

就像现在长安最受欢迎的男子,就是外界号称长安第一才子的薛鹏程。

至于宋北云,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这个名字了,就好像逐渐被人遗忘了一般。

厂长伴着福王往外走去,而福王对于他说的数百年显然充满了质疑。

“正是数百年。王爷可能有所不知,科学一途并非是如同文章一般,科学之中绝大部分是发现而非发明。即是天地间本就有的规律被发掘而出,并利用其中奥秘为我所用。许多东西也许便是隔着一张窗户纸,若是无人来捅破它,它便能懵懂数百年,而一旦有人捅破了它,其实会发现它无非便是世间之理罢了。就如那电灯,我们许是无法解释它究竟为何会如此,那毕竟是科学院而不是工程院的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将这个电变为灯,让它发光。”

“哦?也便是说科学院是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工程院是知其然不需其所以然咯?”

“也不能这么说吧,王爷。工程院主要还是以应用为主,若是无法应用,便去骂科学院的那帮家伙。”

福王被这个机灵的小伙子给逗笑了起来,虽是知道他在说笑,但若是大宋的读书人都有这份机敏和学识,那大宋想不强大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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