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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五年4月18日 晴 自古英雄出少年(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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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没有汉名吧?”小宋起身走到台前,朝他一招手:“研墨,我给你起个汉名。”

起名这件事对于男孩子来说其实是人生中的大事,世上只有天地君亲师者方可为男儿起名,宋北云给出这个名字,就代表其实已经认同了他这个义子。

“是,义父。”

帮着宋北云磨好了墨,他展开宣纸开始在上头画起画来,不多一会儿一匹骏马便出现在了上头,然后用突厥文写了寄语,又用汉字写上了坐拥草原,胸怀大海八个字。

“若是宋大人不嫌弃,倒不如让家中小女与令郎定个娃娃亲吧,等公子及冠之时便成亲。”

小宋侧过头看向金铃儿,并用手指了指她:“家里的事,她说的算。”

那司起身朝金铃儿拱手道:“见过公主殿下。”

“不用多礼。”金铃儿看了看宋北云又看了看那司:“娃娃亲之事,暂且不可武断,倒不如让他们未来自行选择,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那司心中知道这是公主殿下把娃娃亲的意向给否了,不过那司的确也是能够理解,那个孩子毕竟是宋北云的儿子,同时也是大宋的金枝玉叶,未来起步也会是个世子,自己小小部族的族长,凭什么攀这个高枝?

小宋觉得那司肯定是被戴了绿帽子。

怎么说呢,那司这人的长相吧……其实实在说不上好看,身材有些粗短,面相也是典型的草原汉子的面相,大脸盘、黄褐皮肤、下巴扁平、颧骨突出、鼻梁不高、嘴唇略向前突出,虽然都是黄种人但一眼看上去就不是汉人的面相。

但他的一双儿女却是着实让小宋惊讶了一把,首先是认自己当干爹的那个小子,他身材修长健硕,虽是单眼皮但却也算得上是眉清目秀了,皮肤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是长期在日光下活动的结果,而且毕竟是男孩子,微黑的皮肤反而更让他显得有些英武气概。

就面相来说,这绝对是个贵不可言的相,以小宋从相书上看来的知识,这个孩子现在的面相可以称为佩紫怀黄之相,未来必然是个人中龙凤。

他跟那司一样,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汉化,礼节方面并没有小宋想的那样莽莽撞撞,也并非常人印象中草原人都是粗暴狂野,虽是穿着草原的衣裳,但内核却是个板板正正的汉人。

除非自己能当上草原的大汗,否则以后真的就得靠孩子们自己能对上眼了。

而这时,就听外头钢蛋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小宋只是瞄了一眼,反倒是那司着急的冲了出去。

这还没到门口呢,就听自家女儿在那喊道:“这个狼牙项链你给我收好咯,等长大了我来找你!”

宋北云听罢,笑出了声音,他抬手对那司说道:“老兄你激动什么,孩子的摔打属实正常,我家可不作兴男儿涂脂抹粉般的娇弱,男子就要如你这儿子一般英武。你来。”

“在。”那司的儿子立刻起身:“义父。”

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进退有序、言语有度,十岁的孩子能到这一步可以说是家长绝对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培养这个孩子。

他招人喜欢极了,认了宋北云当义父后,小宋送了一套限量版金线装订四书五经,还有一柄随身的腰刀作为礼物。而金铃儿她们也是很喜欢这个孩子,来回便是送了一大堆的东西。

而那司的女儿也是如此,她倒是一看就是在家里受宠的那个,都说草原人对女人如对牛马,但这个小宝贝却是那种所有人心头上的宝贝疙瘩。

她活泼好动,也不怕生人,比钢蛋大上一些,看着就如同个布娃娃似的可爱,她见大人在那聊事情无趣,便自顾自的找到了正在旁边偷听的钢蛋,然后拽着他就要出去玩,还直言不讳的说他长得好看,自己喜欢。

钢蛋哪里是这个小姑娘的对手,被拽着手就在地上拖行,脚下划出两道无奈的刹车线,逗得堂前的大人们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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