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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一章 做局,入彀(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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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了,我这个朋友说了,如果老师肯赏光的话,筵席之上,除了丝竹之外,也要请锦儿“下海”,曼歌一曲,为老师侑酒。

对于端善这种宦囊丰富的翰林来说,载酒看花,寻常之事,不过,“清吟小班”的红姑娘,歌喉虽佳,唱的却不是皮黄,八大胡同有一条算一条,就没有一个女人唱皮黄的,听了李致远的话,早就心痒难耐,略一思衬,就答应了潘某的邀约。

到人家里吃饭,叫人家的女眷“侑酒”,自然是极唐突的事情,不过,端善隐隐觉得,这个“锦儿”,未必就是潘某的亲侄女——就是,也是远房的——反正,不管“锦儿”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十有八九,是潘某专门拿来交结朝臣巨贾之用的——人家是做生意的嘛!

“事儿”大致是这样子的:

“我那个学生,姓李,名致远,字复圆……”

本来,端善和这个李致远,在安徽学政任上,并没有多少往来,回京之后,更是从未通过音信,上个月,李致远却突然携重礼登门拜访老师,说自己会试不第,早已弃文就商,这一次到京里来,一是捐班,二是看一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大约是要久居长安了,今后,一切要请老师指点提携。

端善想着,李致远既打算“久居长安”,他是做生意的,自然要到处钻营交结,乡试的师生关系,虽然难比会试的师生关系,不过,到底也是一条现成的路子,如何不用?因此并不虞有他;加上李致远送的几件金石碑版,既雅致,又贵重,亦叫端善大生好感,师生二人,迅速的热络起来。

半个月前,李致远对端善说,有一个同乡,姓潘,名兴邦,算是他生意上的合伙人,也到了北京,随行的,除了夫人,还有一个侄女,乳名锦儿——潘某的兄弟走得早,锦儿自幼失怙,打小就跟着叔叔婶子过日子。

当天下午,伊克桑就陪着夫人,回了娘家。

当然,所谓“娘家”,也在四九城里头。

岳母见到伊克桑,脸上的笑容,同早些时候女儿见到女婿时,几乎一模一样,都是那种努力讨好、勉力维持、岌岌欲坠的笑容。

岳父见到伊克桑,可就笑不出来了,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一阵白,本来一个气度雍容的洵洵君子,眼睛都不晓得往哪里看,手脚都不晓得往哪里放了。

可是,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李致远说,这个女孩子秀外慧中,琴棋书画,都有涉猎,除此之外,还有一人不能及之处——皮黄唱的极好!懂行的听了,都翘大拇指,说她唱的那些戏,个中甘苦,非名家不能道,难得她一个玩票的女孩子,能有这份功力!

端善大奇:还有女人唱皮黄的?

李致远笑道:其实,拿上海人的说法,这叫“髦儿戏”——上海十里洋场,开风气之先,就连戏园子里,都有女人在唱戏了。

端善连连点头:嗯,有意思,有意思!

李致远说,他这个朋友,也很仰慕老师,很想屈老师的大驾,到他的蜗居,用一顿便饭,只不过潘某没有进过学,身上只有捐班的功名,在老师面前,自惭形秽,也不晓得,老师能不能赏他这个面子?

伊夫人母女自行回避,房间里,就留下岳父、女婿两人了。

端善挣扎着开了口,“不佞之过,牵及贤婿,真正羞惭无地……”

这话听着别扭——有岳父对女婿自称“不佞”的么?

伊克桑打断了端善的话,“这些都不必说了——咱们说事儿吧!”

“啊?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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