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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夺情(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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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如此?

*(~^~)

父母过世,回籍守制,不仅是礼法,还明载于煌煌国典,地道是“规矩”;父母病重,回籍侍疾,可就没有这个规矩了。朝廷不准翁同龢的假,是“道理”,准翁同龢的假,是“情分”,是翁同龢欠朝廷的,可不能算你“出力办差”,这就是翁老太太赶翁同龢回京的最重要原因。

翁同龢回京之后,翁老太太一口气泄了下来,没再撑多久,便撒手人寰了。

翁同龢既报了丁忧,为保住小皇帝的功课,只有两条对策可行。

一条,弘德殿赶快添一位师傅。可是,仓促之间,合适的师傅学识好、品格好、资历好哪里那么容易找?翁同龢是迄今为止,诗书方面,最适合小皇帝的一个师傅,单就讲书来说,比倭仁和徐桐,都要强得多。这一点,两宫皇太后是有感觉的。

另外一条嘛,连慈安也想到了

翁同龢狗血淋头,只好含泪叩别母亲,回京“移孝为忠”去了,在家乡拢共也没有呆上几天。

翁老太太见到二儿子,内心其实是欣喜异常的,她自知不久于人世,弃世前能够见到龢儿一面,可谓无憾,但是,她不能不把儿子骂回去。

她是为了正在甘肃啃沙子的大儿子翁同书。

咸丰十一年,即1861年,苗霈霖反水,围攻寿州。寿州城内的安徽巡抚翁同书,对苗霈霖主“抚”,答应了苗的诸多要求,并上奏为苗说好话。苗霈霖乃暂时撤围。朝廷迫于形势,顺水推舟,令苗霈霖“戴罪立功”。

不想苗霈霖没过多久,重新围城,终于攻破寿州,俘获翁同书等大员。

“能不能叫翁同龢……‘夺情’?”

慈禧微微皱眉:“这个我也想到了,且试一试吧,可是,只怕不大容易。”

“夺情”,即为国、为君、为公,夺去孝亲之请,不辞官,不回籍,照常办公,只是不穿补褂,不戴翎顶,素服治事,不冶游,不闻丝竹,不与吉礼,祭祀由旁人代理,筵席由旁人代领。

沉吟了一下,慈禧又说道:“我想,如果翁同龢肯‘夺情’,咱们也不能亏待了他,可以把翁同书提前放回去!甚至,‘起复’什么的,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

慈安眼睛一亮:“对啊!翁家上下,不就是留着这块心病嘛!如此,翁同龢一定是肯的了!”

这下子事情就闹大发了。

封疆大吏,守土有责,身负和地方“共存亡”的义务,本该“殉节”的,可是,翁同书不但没殉节,还做了人家的俘虏,获释之后,没啥好说的,下狱吧。

翁同书的老爸翁心存,时任大学士、弘德殿行走,为了保住大儿子的性命,以古稀高龄,抱老病之躯,挣扎着每天入直,给小皇帝上课,结果不堪劳累,当年就挂掉了。

朝廷到底看在翁心存的老面子上,放了翁同书一条生路,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翁同书发甘肃军前效力。

现在,翁家就指着翁同龢在弘德殿出力办差,皇帝学生亲政之后,加恩师傅,到时候,翁同书就可以提前结束刑期,生归乡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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