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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制服之诱(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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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瓜子脸晕红一片,大大的眼睛明亮而湿润。

“好看……”关卓凡艰涩地吐出了两个字。

他注意到,婉儿的黑而油亮的长发湿漉漉的,披散在肩头上,显然洗过澡不久,当然,是在本楼层的私家浴室里洗的。

一种不可抑止的**升腾起来,他感觉到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在发生变化,昨夜的梦境莫名其妙到浮现出来,脑子中开始混乱。

这叫由简入奢易,将来回国,如果换回旧装,恐怕还会相当不适,那叫由奢返简难。

不过,关卓凡想,士兵们眼界开了,胃口吊高了。对于这支军队的统帅来说,不是坏事。

关卓凡等人进入校园的时候。大部分的部队已经换装完毕,正在园内各处所在集队整训,满眼的蓝色身影,口令声此起彼伏,一队队精神抖擞,意气昂扬,关卓凡和军官们都觉得耳目大开——以前竟似从来没看见过这些大头兵们如此神气!一个个不由得笑容满面。

中军——现在叫军团司令部了,设在一栋三层的小楼,原是校长的办公室兼宿舍,现暂充大帅驻节之地,一、二楼办公,三楼专给大帅歇息,大门口已下了关防。

关卓凡走上三楼,刚刚转进走廊,对面一个娇俏的身影迎了上来。

南方经济较为落后,既没有足够的资金、也没有足够的制造业能力为庞大的军队提供统一的制服,除了少数精锐部队,士兵们只能逮到什么穿什么,许多兵看起来和老百姓也差不了多少。

有趣的是,北军虽然大部分按以上标准穿着,但也从来没有真正的统一过,不过,原因并非没钱,北方的经济比南方发达,工业制造能力更非南方可比,为全军配备统一制服不成问题。

而是因为都想出风头。

当时美军的建制常常以地域为主,好处是子弟兵抱团,荣誉感强,战斗力也就强:坏处是荣誉感过强了。别苗头,出风头,反应在军服上,就是总要弄一点小花样,表示老子高端大气上档次,和你们不是一个级别的。

有的干脆另起炉灶,自己设计军服。

“老爷。”欣喜而娇柔的声音。

这是婉儿?

一身剪裁合体的蓝呢军装紧紧裹住刚刚发育成熟的身体,胸部丰盈而挺拔的曲线被完美地勾勒了出来,正微微起伏;扎着宽皮带,纤腰一束;腿上是高筒过膝的软皮马靴。英姿玉立。

关卓凡目瞪口呆——这是制服诱惑啊。

“老爷,我这么穿……可以吗?”

比如法国曾经招募过一支以阿尔及利亚裔为主的外籍军团,名为祖阿夫兵团,英勇善战,威名远播,是十九世纪最出色的轻步兵团。他们的制服很有特色,无沿小圆帽,起花小背心,束腿灯笼裤,颜色红红绿绿,极具阿拉伯风情。美利坚的土包子们看到了,欢喜赞叹,以为真正洋气,纷纷仿效,还衍生了一堆版本,有的学的非常到位,头上甚至包上了阿拉伯大头巾,算是南北战争一大景观。

关卓凡认为,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近现代军队制服对塑造荣誉感、振奋士气的特殊作用。

以他的理解,冷兵器时代,军装的主要作用在于对身体的防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制服”。只有当火器出现。军装的防护作用不再存在,军装才真正解脱出来,变成“制服”,开始履行塑造军人英勇、帅气、坚强、守纪律的形象的功能。

换装之前,还担心士兵们会有一些抵触心理,事实证明完全过虑。新军装一上身,士兵们的精气神马上就不一样了,立时觉得自己的身体直了、高了、挺拔了。镜子里一照,自己几乎不认得自己——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般地英武!

和新装相比,旧的“号衣”简直就成了叫花子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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