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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四章 诗经击鼓(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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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最后一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魏华远和周美琳就算再没有读过书,也明白陈逸所写的是什么。

看到陈逸写到与子偕老,却停下笔,没有再往下写去,一旁的忆雪不禁提醒道,“陈先生,下面还有一句,你不写了吗。”

“下面的一段诗句,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写在纸上,又有什么意义。”陈逸笑着说道,看着这段充满平和简静,比之他书写的黄庭经,更加出色的小楷,他充满了感叹,这段时间临摹黄庭经的成果,已然让他在小楷上,有了出色的表现。

这最后一句便是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其意思便是现在散落天涯,有生之年无法回家乡,天各一方,之前生生死死离离合合,都要与你双手相握,伴着你一起垂垂老去的誓言无法实现。

诗经中的这首诗,本来是歌颂战争中战友的友情,描写战士间互相勉励,同生共死的情形,只不过在后来,被用来完全被用来形容夫妻情深。RS

而看到这一幕,魏华远的面上露出了一抹浓浓的嫉妒之色,恨不得想上前将桌子给掀了。

陈逸缓缓来到桌前,按住沈羽君白皙的双手,“羽君,我来吧。”说着,他便自己研起墨来。

之后,陈逸提起笔,蘸了些墨水,望着旁边的沈羽君,此时此刻,他的眼中有的只是沈羽君,同样,他也有了要写的东西。

在第一行,陈逸写上了四个大字,击鼓其镗,字体极为工整,又刚柔并济,看起来十分的平和。

看到这两个字,旁边的魏华远和周美琳并没有意识到什么,而沈羽君面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面上也是有了一抹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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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用的字体,正是从黄庭经中所临摹感悟的小楷,而所写的正是名传千古的诗句,诗中中的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子孙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促忡。爱居何处?爱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写到这里,陈逸便停了下来,因为最后一句,永远都不会成为现实。

整段文字不到百字,可是陈逸一笔一画的书写,用了整整十多分钟。

文字之中那一股平和简静之意,表达的淋漓尽致,除此之外,其中所蕴含的更是一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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