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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个神经病 第79节(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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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陆正非把孙柏奇当成了自己弟弟,所以也给了孙懿扬几分薄面。

孙懿扬虽然不是孙家的嫡系,但手里也握着些资源,要包养马秋这样的小明星,完全足够了。因为他包养马秋的时间很短,所以他并没有和马秋详细的讲过陆正非和陈千卿的事儿,但今天之所以把马秋带来,就是因为马秋说他和陈千卿当过室友。

说白了,孙懿扬是想和陆正非拉关系,才把马秋带上的。

包厢里的人不多,但心里都清楚,陈千卿对于陆正非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情人那么简单的纯在。没有人会因为一个小玩意儿去纠结几年时间,更没有人会因为一个小玩意儿愿意被家里人打断腿。

在坐的人大多都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但当真正的爱情摆在他们的面前,却又由不得他们不信了。

马秋虽然还在笑着,眼里的笑意也淡了许多,他拿起筷子继续夹菜,看样子也不打算和陈千卿继续装熟了。

其实马秋跟着这个金主也就是两三个月的时间,在他知道陈千卿居然是陆正非的情人之后十分的惊讶,毕竟在他的眼里,陈千卿这种天骄之子居然走上了这条路是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

可在见了陈千卿一面后,马秋心里却有些不平衡了,他不知道为什么陈千卿居然在这么多人面前还是一副冷淡的模样,难道说,陆正非就喜欢这一口么?

马秋眼神一转,忽然有了个坏主意。

第66章 贱人就要整

陈千卿慢慢的喝着粥,偶尔停下来安静的听陆正非说话。

本来按理说,马秋和陈千卿都是同学,在这种场合遇到,就算回忆不起什么同学情谊也不至于互相让对方难堪,但马秋就是看不惯陈千卿这幅模样。在学校的时候陈千卿就是一副不食人烟火的样子,现在落到这步田地,还有什么可装的?

马秋是个gay,还是个最不受欢迎的娘gay。但是他的这种形象,在他进入娱乐圈之后有了很大的改变。

经过娱乐公司改造形象的他,不再做兰花指,不再穿皮衣皮裤,不再留长发。于是剪了短发,穿上白衬衫的他,成了一些追星一族口中的白马王子。这年头流行的都是奶油小生,马秋长相清秀,再加上文艺的气质,很容易获得女生的好感。

但马秋欲望不止当个花瓶一样的明星,他想在演艺圈里走的更远,所以当机会来临时,他毫不犹豫的抓住了。

有些人面对潜规则会犹豫,但对于欲望过于浓烈的人,面对潜规则只会牢牢抓住。

包养马秋的这个人,是陆正非的朋友,叫孙懿扬,是孙柏奇的表兄,如果没有孙柏奇,他估计连今天这顿饭都没资格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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