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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野猪镇与兽人(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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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名征召兵列队护卫欧文在前,十个民兵带着马车紧跟其后,这架势哪像是佣兵,说是准备跟邻居开片的贵族也有人信,所以野猪男爵第一时间带着还活着的一帮村镇守卫迎了上来。

野猪男爵人如其名,身材不高,却十分粗壮,穿着桶装的板甲,带着野猪形状的头盔,骑在战马上就跟野猪成精似的。

实际上这位本是一位正经出身的骑士,若无意外,他会效忠一位贵族一生,如果侥幸活到退休的年纪,他会在临终前把自己的属地骑士农庄传给长子,可惜在一次战争中,他所效忠的贵族刚到战场上就死于意外,而作为护卫的他因为腿短骑不得快马落在后面,到了刚好收尸,根本就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所以在这件事后,他成了所有人嘲笑的对象,哪怕哪些在酒馆喝着劣质麦酒连下酒菜都舍不得点的农夫都把这件事当做玩笑,因此他只能低价处理了名下的农庄,孤身一人来到边境,没想到反而在这里闯出一片天地来,不到十年就成了野猪男爵。

虽然他从来看不上前任野猪男爵那长的跟猪一样的女儿,也是他如今的妻子,可他依然要说一句真香。

一路走一路绘制地图,很快来到附近的野猪镇,欧文听商人说这里正在招佣兵,便来看看。

野猪镇跟黑火镇差不多,都是靠特产出名或者说为生,比如野猪镇因为靠近野猪林,哪里到处有野猪出没,所以根本没法种地,因为不论他们种什么,勤劳的野猪都会当成自家的菜园子,毫不客气的连吃带供,毛都剩不下,所以哪里的人只能依靠狩猎野猪过活。

野猪肉并不好吃,可那也是肉,换黑面包都能多换两斤,不过最好的还是野猪皮,野猪镇有一手硝皮制甲的手艺,出品的皮甲轻便坚韧极受欢迎,比一般的皮甲贵三层,依然不愁卖。

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哪怕野猪凶猛,依然吸引许多人去狩猎,因为只要宰了一头野猪就够一家老小吃喝小半个月的,这可比种地合算多了。

不过最近野猪镇遇到了一些麻烦,因为野猪林来了一伙兽人。

兽人不是野猪,可不是一帮猎人能够对付的,这段时间敢去野猪林打野猪的猎人都被兽人砍了脑袋串成头骨项链。

对此野猪镇的领主野猪男爵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带着手下的两个骑士,还有几十个膀大腰圆的领民准备跟对方讲物理,结果拳头没对方的大,斧头也没有对方的重,不出预料,他们物理讲输了,不光两个骑士一死一伤,几十个领民也死了一半,无奈之下只能花钱请佣兵。

消灭兽人不是护送任务,虽然时间不会太长,价格却不低,因为对上兽人肯定是会死人的,只不过是死多少的问题,所以便宜了没人会来。

兽人虽然一身绿皮,却不是地精这种渣渣,任何一个成年兽人身高都在两米以上,不光骨骼粗大,全身也都是大块的肌肉,这让每一个兽人都是大力士,一拳能把人打成对折,十多斤重的石斧都能抛投出几十米远,所以才说面对兽人是肯定会死人的。

野猪男爵也是没办法,在打败了他带去的那些士兵后,一帮兽人就跟开了窍一样,不光收罗了一批地精,还试图占领野猪镇,这可是他的命根子,钱没了还可以再赚,领地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因此给出重赏,杀死一个兽人给二十个金币,杀死一个地精给一个银币,这才在短时间内召集了一批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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