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回十二岁(第一更,求月票)(第3 / 6页)
左小右摇摇头,道:“这样吧我在你这自弹自唱,要是唱的好听。你就二百卖我。”
“哟呵?”摇滚青年一听就乐了:“小孩,你还会自弹自唱呢?”
“那当然。”左小右道:“我不但能自弹自唱,还会作词作曲呢不信我给你唱一首自己写的歌。”
“行”摇滚青年乐道:“要是你这歌不难听,我就二百卖给你。要是不好听。二百五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小孩。买什么?”摇滚青年正玩电吉他,见一个半大小子进来,心里啧一声:又是个光看不买的。
“我看看吉他。”左小右看着店里的吉他,都是很普通的货色,标价基本上是三四百。也有好的,但是就两把,都是上千块的货色。
左小右没打算买好吉他,问道:“你这里最便宜的吉他多少钱?”
果然是穷鬼。
摇滚青年从货架上拽下一把有点陈旧的吉他,道:“二百五。”
父母走后,左小右在家里转了转,看着每一个熟悉的场景,每一件熟悉的物品,眼睛有点湿。
擦擦眼泪,煽情神马的最讨厌了。
跑回自己的房间,打开存钱罐。里面有厚厚的一沓,大票小票都有,数了数,一共六百二十三块。这些是他从记事起开始存储的零花钱,有**年了吧
揣着钱,左小右收拾一下,出门去了汽车站,坐车直奔市区。
县城到市区要一个半小时,倒不是路途遥远,而是司机为了拉足乘客,一直在发车的时候走十米停两分钟,走十米停两分钟,一直到车里差不多满员了才开车。而且速度很慢,就是为了半路上多拉点人,能把人急死。
“二百吧”左小右对着吉他吹了口气,一层灰尘扬起。糊了摇滚青年一脸:“都这么久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弹?”
“咳咳”摇滚青年呸了两声,把脸上的灰尘扫掉,怒道:“小孩,这吉他就是旧了点,不影响弹。爱要要,不要走。”
“呵呵……”这个时期的服务意识也很差劲,根本没有顾客就是上帝的概念。
左小右笑了两声:“二百吧二百我就要了。”
“二百五,少一分都不行。”摇滚青年不耐烦的挥挥手:“不行就走。你去别家看看,没谁比我这更便宜了。”
好不容易熬到市区,左小右发誓,以后再也不坐客车了。一路上,他有数次恨不能打死司机那个龟孙儿。
到了市区,左小右凭着记忆找到了一家乐器店。
乐器店坐落于市中心的商业区,店面不大,只有三十个平方,里面的乐器也不多,大部分是吉他、笛子、二胡之类的中小件儿,最大件儿是电子琴。
这也没办法,沧市这时候还是不入流的城市,又是1997年,乐器店里有这些东西卖就不错了。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摇滚青年,一身‘霹雳’的行头,堪比后世杀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