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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真须偏师好尽功(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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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四海皱眉道:“这倒齐了,高继嗣尚未作阵来突,我军怎可只将三卫放任出去?倘若党项弩士扎前营里,老罴营纵须杀入进去,也多作许多徒劳的伤亡折损,此兵家所忌啊。”

卫央可不懂甚么兵家法家的,他只知道,以骑军为两翼,步军为当中的突阵之势,若教敌军后发制人,那可真要平添许多折损了。

这老罴营里都是老卒锐士,平阳非无情之人,她怎会如此安排?

瞧一眼作势欲发的沙场,孙四海道:“殿下用兵,一贯后发制人,如此急切,闻所未闻哪。卫央,若你为主将,如今该当如何?”

卫央将大枪点在联军之地,耸耸肩笑道:“他军摆了这么久的姿势,难道不累么?若我为主将,必不与这一群傻鸟在这里干耗——使一将引偏师,挥骑军绕在后头,主军只在此与他对峙,我只不出兵,看谁熬得过谁。待敌疲惫生不耐之心,遣上将作突击之势,动乱其跟脚,遂以偏师冲之,很不难便可得手。”

卫央甚为不满,道:“郑大哥,这么好的机会,怎能错过?我瞧你这偃月刀也饥渴难耐的很哪,莫非你便不想临阵杀将,威风八面么?”

郑子恩挺起偃月刀,往那锯齿上吹了口气,笑吟吟道:“这口刀,随我也有些时候了,是该寻敌将痛饮鲜血才是。唔,至于这饥渴难耐么,那可算了,这样的宝刀,轻易不能出手,一旦出手,杀戮过重,郑某还想多活些时候呢。”

杀戮过重?

卫央撇撇嘴,这世上只有杀戮过重的人,怎会有杀戮过重的刀?刀是人心,人心有了杀机,刀方凛冽,若不然,杀猪刀杀戮千万,怎不见果然是个绝世的凶器了?

“休聒噪,开战了。”孙四海喝道。

至于第三声,这便不是寻常上将敢用的号炮,平阳拥銮驾一副,因此方有这样的权利。

这第三声炮响,便是告令天下四海皆从的意思了。

这样的僭越之罪,谁敢当?

紫纛之下,上将拱卫,良将千百,锐士如云,紫金戟握在她手里,雁门雪迈一步,那金戟便颤一下,待这金戟抬头时,便是唐军杀出,与敌决战的时候。

三军俱停当,平阳本便是个白皙的女郎,教这干净的天地,血红的军阵一衬,愈发晶玉一般。

两军扎稳阵脚,唐军雍容自在地闲庭信步般排兵布阵,联军动也不见动一下——许也是风度使然要待敌军扎稳阵脚方冲阵,许也为法度森严军规整洁的唐军所慑而不敢有异动。

平阳的紫金戟缓缓抬起,传令大纛朔风而舞,前营枪盾营一声喝,巨盾嵌入了脚下的泥土,丈八长的抬枪自盾上刺出,架成了阻碍千军万马的鹿角。

左营右营是为护卫中军的,轻易不可妄动,后军殿卫更不能越位移地,于是,左右两营往两厢一让,老罴营闪将出来,正在左右,自是凤翼豹韬。

以不变之阵应万变之敌么?

这却有些托大了。

立马高处,卫央甚是稀奇地瞧着这十数万人马将战的局面,问孙四海另一侧的那俊秀青年:“郑大哥,你说,待会儿是不是得派人到阵前去单挑,胜了咱们就趁胜掩杀,败了就再派人去挑,车轮战累死他?”

这青年,大名唤作郑子恩,轻兵营里头一个杀神——当然,这是在卫央到来之前。

手中一柄偃月刀,说来好笑,这刀本不能那样如罗某之三国里的冷艳,只是当初吴王偏爱这兵器,教人铸造了备在府中侍用,这郑子恩胆大至极,他本也是主军里的头号猛将,兼且年岁不长,上下俱都以为能成关张之类,叵料这厮本是使断背大刀的,自沧州大都护府麾下调任原州呼延赞麾下时,巡哨途中瞧见吴王庙中持偃月刀的力士随从,当时喜不自胜,竟敢砸了庙宇抢了这宝刀,一时送入轻兵营来了。

这厮爱往瓦舍里听渐渐兴起的说三国,自吴王当年笑称关公该使偃月刀,使刀的关公自成了说书人口中的形象,便在轻兵营里,如今这厮便鹦鹉袍掩金泥甲,座下一匹枣红马,只是脸型狭长了些,双眼圆了些,面皮上也不剩微须,若不然,果真是个装模作样成了的关二爷。

听卫央问地古怪,郑子恩愕然,继而失笑道:“卫兄弟自哪所瓦舍里听来的传说?临阵斗将,那是少之又少的事情,怎会在这要紧的时候发生?如今咱们居不败之势,何必与胡虏贼寇厮缠?你瞧着,片刻我军当如决堤之水冲涌而出,纵高继嗣这厮想斗将,公主也定不肯,何必浪费这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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