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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沈氏集团(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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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萧老怪,这小子的书法你肯定没有见过吧?”沈天一“啧啧”两声道:“是王右军的行楷……没错,无需用这种眼神看着老夫,就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书圣王羲之那令人操蛋的行楷!”

“一般人若没有个十几年功夫的苦练,恐怕还真模拟不出来王会稽那‘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一成底蕴,而且还必须他娘的在书法方面有几分天赋。”

沈天一最后郁闷地补充道。

原因无他,只是这位西大校长也曾有段时间迷恋上了王羲之的行书,可惜天资有限,模拟了四五年依然不得半点要领,最终无奈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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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该沈天一毫无顾忌地放肆大笑了起来。

经叶闲的一步提点,沈天一那原本岌岌可危的局势非但逆转乾坤反败为胜,狠狠地羞辱了先前还洋洋得意的萧老怪一番,更为重要地是,此局保住了他为孙女窖藏了二十一年的女儿红。

地埋女儿红,闺阁出仙童。

据晋代上虞人稽含《南方草木状》记载,女儿红乃是古代富人生女嫁女必备之物,并且最早还源于一个富商妻久不孕,后遍周遭获得一偏方,妻子终于孕下一女,富商遂大摆筵席宴请街坊邻居,宴罢,富商见不少酒坛尚未开封,觉得弃之可惜,于是埋藏在院内一株桂树下。

十八年后,富商千金也到了出嫁的年纪,大喜之日,富商与众宾客开怀畅饮时,忽然想起桂树下那几坛埋藏的陈年好酒,当即命人将之掘出用以宴请宾客,泥封甫去,酒香顿时扑鼻而来,沁人心脾,酒色晶莹瑰丽,众人争相尝饮,直觉甘冽清爽,均自赞不绝口。从此之后千百余年,南方逐渐形成“生女必酿女儿酒,嫁女必饮女儿红”的风俗。

沈天一为孙女沈君婉埋藏的这坛女儿红,延续的无疑就是这种传统,代表的是一位爷爷对孙女那种浓浓的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的宠溺与爱护。

“咦?”突然,沈天一像是想到了什么,蓦惊咦一声道:“老夫记起来了,这个小子不就是当日举办的新生篮球联赛中替外国语学院打外援的那个连续制造两个惊爆人眼球的妙传和助攻的叶闲吗?”

萧沧澜没好气地冲他翻了翻白眼,那表情像是在说,真是败给你了,这么后知后觉,现在才想起来,恐怕被那个表面腼腆斯文骨子里其实比任何人都奸猾的浑小子给卖了,都还忙着给他数钱呢!

沈天一直接无视萧沧澜这位无良院长那无比郁闷的眼神,自顾自沉浸在对叶闲这个名字的回忆当中道:“叶闲?不就是那个在高考中英语作文用德语写的家伙么?哦,对了,这家伙的高考语文成绩据说是豫省的单科状元,数学试卷上每一道大题都书写了两种解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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